罗斯(原件)

四月下旬的一天,我无意中发现墙角边的蔷薇花已盛开。它没有高大挺拔的乔木那样茂密;它没有国色天香的牡丹那样娇艳;它没有鲜美多汁的水果那样营养,它总是悄悄地生长,悄悄地绽放,又悄悄地凋零,然而我却非常的喜爱蔷薇。

我喜爱蔷薇的花团锦簇。每当春夏交接的时候,它繁华似锦般的盛开,七八朵小花堆在一簇簇的枝头,聚成一团团的枝束,再合成一蓬蓬花冠,远远望去就像火烧的云那样眩目,让忧郁的人也能瞬间忘却了忧愁,而它就在那墙角边默默地开放,无言无语。

我喜爱蔷薇的甜蜜花香。当你路过它的身旁,就能闻到像糖一样甜的花香,不是非常浓郁的那种,也不是清雅味淡的那种,而是甜而不腻的沁人心脾的蜜糖香,特别是随着微风的吹拂,当这种甜香扑面而来时,让任何忧郁的事都能暂时拋却在脑后,而它就在那墙角旁静静地开放,无声无息。

我喜爱蔷薇的不蔓不枝。它没有粗壮的体魄,也没有艳丽的色彩,它总是在人们不经意的时候,给人纷繁的惊喜。它不以个取胜,也不以色取宠,它是那样的普普通通。在萧杀的冬季,它光秃秃的枝条,会让人误以为是毫无生机的枯枝,而当春天来临后,它就在墙角处静静地等待,等到所有枝头都掇满小小的花蕊,然后突然绽放,一朵朵小花簇拥成一个大花球,成了惊艳夏初的风景,让人难以忘怀。

蔷薇虽然没有桃李的靓丽,也没有郁金香的名贵,它却以绽放的生命,赢得了这个纷繁浮躁的世俗社会一些平凡普通人的赞美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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